中山大学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[30秒完成]
搜索
查看: 2610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考研咨询]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按月发放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5-9-17 17:23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日前,四川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研究生奖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要求省、市属研究生培养单位,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。据悉,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按月发放,并严禁以在校月份不足等原因减少发放金额,降低资助标准。

  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,按照中央的要求,我省开始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制度。今年,我省将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——省属研究生培养机构要严格按照《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市属高校要按照相关办法规定,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。

  按规定,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须按月发放,不得按季度或按学期发放,但严禁以在校月份不足等原因减少发放金额,降低资助标准。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2013级及以前年度入学的在校研究生要按照与2014级新生同等的标准发放,做到新生老生同等对待、同样发放。对新生老生采取差别化政策的,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进行整改并补发到位。

  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强调,各研究生培养机构要优化学籍档案、学制年限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,准确界定受助对象,对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,不得纳入受助范围。按规定,设有研究生培养机构的市(州)财政、教育部门应参照《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出台市(州)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。各高等学校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  
----文章来源”广东中公考研(gd.kaoyan365.cn)“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[30秒完成]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电话:0898-66661599    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jtche.com

小黑屋|Archiver|中山大学论坛

GMT+8, 2024-4-19 12:09 , Processed in 0.013849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

© 2001-2020 中山大学论坛校园招聘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